7月3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节能汽车、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2026年第19号),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,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,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。
此次调整涉及四类车型:节能汽车、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。政策不区分存量和增量——无论是《公告》实施前已购买的车辆,还是之后新购置的车辆,均不再享受减免优惠,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。
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,对车辆、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每年征收。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确定税额幅度:排气量1.0升至1.6升(含)的,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;1.6升至2.0升(含)的,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,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份在幅度内确定。
对于普通消费者最关心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,官方明确回应:这两类车型因没有排气量,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,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,仍不征收车船税。
为何调整?官方解释称,车船税优惠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,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1649万辆,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%。2025年插电式混动乘用车平均售价达21.8万元,部分车型超百万元。继续给予税收优惠,已不利于税收公平。
中国财科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,以插电式混动乘用车为例,主流车型排气量普遍在1.5升及以下,在北京每年需缴纳420元,上海、广东为300元。“税额不高,在车主综合用车成本中占比较低,”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斌指出,“取消车船税优惠不会对消费市场产生明显冲击。”

